一、签发对象
作为拟在韩国的专科至博士课程教育机构留学的人员
二、签证种类
大专至学士、硕士、博士课程(d-2-1至d-2-4)
三、确认被录取的大学类型
优秀认证大学、认证大学、一般大学、consulting大学、签证受限大学
四、签证材料
1、基本材料:
(1)签证申请表;
(2)1张照片(6个月内);
(3)护照;
(4)身份证;
(5)结核诊断书。
2、附加材料:
(1)标准入学许可书、被录取的大学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或固有号码证)←此项为邀请方材料
(2)最终学历证明
● 【学信网】打印的电子学历验证报告,除学信网材料以外的材料均不予认可;→无法申请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的学校学生请参考(2)-2;
● 已取得韩国大学学位的人员,提交韩国大学办法的毕业证明和学位证。
(2)-1、入学类型及所需学历证明材料
(2)-1-1 若为新入学,须提交最高学历毕业证明材料。
(2)-1-2 若为插班转学,须按即将就读的课程类别提交如下材料。
- 大专:提交高中毕业证明材料、大专(或本科)在读(或毕业)证明材料
- 学士: 提交 ①高中毕业证明材料、本科在读证明材料, 或 ②大专(或本科)毕业证明材料
- 硕士:提交本科毕业证明材料、本科毕业或硕士在读(或毕业)证明材料
- 博士:提交硕士毕业证明材料、博士在读(或毕业)证明材料
(2)-2、毕业学校类型及所需学历证明材料
(2)-2-1 毕业于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已取得高中学历但无法申请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的学生,以下材料中选一类提交。
- 由中国教育部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在线颁发的电子毕业证明打印 (仅限于线上可验真的材料)
- 地方教育部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颁发的毕业证书(须办理公证、外交部认证及韩国驻华使领馆领事确认)、<学校信息确认书>
- 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需要教育部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确认 ;毕业证书须办理公证、外交部认证、韩国驻华使领馆领事确认) 、<学校信息确认书> (教育局确认无需办理公证/认证)
*<学校信息确认书> 须由学生本人填写、签名。
(2)-2-2 毕业于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的技工学校,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但无法申请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的学生,提交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须办理公证、外交部认证、韩国驻华使领馆领事确认)及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凯发娱乐平台官网(http://www.mohrss.gov.cn/) 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仅限于线上可验真的材料)
(2)-2-3 除上述类型外,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学历的其它学校毕业生,提交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须办理公证、外交部认证、韩国驻华使领馆领事确认)及毕业学校的办学资质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复印件。(无需办理公证/认证)
*仅限于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学校。
(3)经济能力证明
● 标准入学许可书上的所需费用(学费及生活费)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签证申请前30日以内开具)
银行存款证明的金额(一年为准):韩国首都圈大学须达到14万元,地方大学须达到12万5千元以上。
存款冻结期限:(认证/一般大学) 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以上;(consulting大学/签证受限大学) 6个月以上。
● 如提交父母的银行存款证明,须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奖学金获得者须提交奖学金证明书。
(4)韩语能力证明
● consulting大学/签证受限大学新录取/插班转学人员,须提交韩国语能力证明(topik 四级以上)。
大专学生须提交 topik 三级以上,交换学生(d-2-6)须提交 topik 二级以上 。
五、申请及签发程序
1、填写及准备申请材料
○ 请参考大使馆网站上的申请签证所需材料,并根据本人入境目的准备邀请方(韩方)及申请人材料。所需材料中如有无法提交的,可用证明其原因的材料来代替
- 签证申请表、邀请函等有固定格式的材料,可从使馆网站“领事/签证业务-签证信息-各种表格下载”中下载并使用
※ 申请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 申请表要逐项详细填写,须填写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号码,并由本人签字(任何不实内容,有可能导致拒签)
○ 申请属长期停留资格的d-h类签证(留学、研修、投资、派驻、结婚等)的人员,须提交由大使馆指定医院签发的结核诊断书 (2016年3月2日起施行,2020年4月1日修订实施)
- 未满6周岁儿童和孕妇免交结核诊断书
- 结核诊断书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
- 须提交结核诊断书的签证种类,请看“以入国目的分类的签证所需材料”
- 大使馆结核诊断指定医院名单:()
2、韩国驻华使领馆领区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驻大连领事办事处:大连市内四区、旅顺口区、金州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区、庄河市、长海县
● 原则:签证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使领馆办理
● 例外:申请留学(d-2-1,至 d-2-6)、语言研修(c-3-1,d-4-1)等签证的人除了户口所在地使领馆之外,也可在所就读学校所在地管辖使领馆办理
*申请普通旅游签证(c-3-9)的在校学生也以在学证明等材料来证明学校所在地属本馆管辖地区即可在本馆申请。
3、签证申请及领取时间(自2017年8月21日起施行)
○ 申 请 : 09:00 ~ 11:30
○ 领 取 : 14:00 ~ 17:00
4、签证申请方法
所有签证一律通过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指定代办机构申请
- 请参考大使馆网站的领事/签证业务-
※ 代办机构根据代办总件数、距离、交通费、其他使领馆的手续费,自主决定代办费
5、签证费(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单次签证(停留期90天以内):手续费280元、加急费140元;
单次签证(停留期91天以上):手续费420元、加急费140元;
两次签证(个人):手续费490元、加急费140元;
多次签证(长、短期):手续费630元、加急费280元;
延长再入国许可期间:手续费140元
※ 签证拒签或虽申请了多次签证但获发单次签证的情况,均不予退还签证费
6、签证签发所需时间【工作日】(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7天以内】
- 留学(d-2)/语言研修(d-4-1)、d/e系列/f-1~f4/访问就业(h-2)等其他长期签证
※ 以上标准只适用于审查签证时不存在问题的一般情形,若需补充材料或核实材料真伪,审查时间将会有所延长
※ 不再需要提交《隔离同意书》(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六、签证结果查询及领取
○ 在大使馆官方网站“签证结果查询”(自动连接到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www.visa.go.kr))上确认,输入护照号码,英文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后可确认签证结果以及审查进展情况。如被拒签,在本系统可查询到大致原因,本馆将不再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告知更详细的拒签理由
○ 通过代办社申请签证的人员应通过代办社领取护照;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可凭申请时拿到的签证受理证(小票)领取;如代理人领取护照,应出示签证受理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未持签证受理证的代理人,无法领取护照
※ 签发新签证时,将注销之前所持有的签证。
七、签证效力
○ 签证种类(single/double/multiple)系指在签证上标注的入境截止日前可入境的次数
- 单次(single):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前可入境1次
- 两次(double):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前可入境2次
- 多次(multiple):在签证上的入境截止日(从签发之日起一~五年)前可自由入出境
※ 即便持有签证,在入境审查时如被认定为不许入境者,将被拒绝入境,使领馆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签证停留资格系指在韩停留目的,如从事与停留资格不符的其他活动(尤其是就业等),应获得法务部(出入国管理事务所)的允许
○ 签证的停留期系指在有效期内入境后最长可在韩停留的时间,如欲逾期停留,应获得法务部(出入国事务所)的允许
(信息来源: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