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
省社科联拟建立以优秀中青年专家学者为主体的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库,请各部门按要求推荐专家人选,具体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为省社科联社科项目的战略决策和组织实施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参与申请课题立项、结项和优秀成果的评议和评审;对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立项、结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参加对项目和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专家对课题立项、结项及优秀成果评审的公正性、科学性负责。
根据省社科联年度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立项和结项评审工作需要,以及坚持回避制度等规定,每年从专家库中选择部分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二、推荐要求及说明
(一)遴选条件
1.政治上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在专业领域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办事公正;
4.工作责任心强,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和活动;
5.从事本学科领域研究5年以上,目前仍继续从事本学科及相关专业研究并能够把握本学科领域学术前沿的发展方向;
6.专家库以中青年专家学者为主体,一般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参与职称评定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学术研究能力。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
7.聘任专家任期5年。
(二)学科分类
马克思主义(包括党史党建)、哲学(包括逻辑学和宗教学)、文学(包括中国语言和外国语言、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包括考古学)、经济学(包括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法学(包括政治学、社会学和民族学)、管理学(包括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教育学 (包括体育学、心理学、艺术学)
(三)推荐名额
我院限额推荐3人。
(四)推荐程序
1.各单位推荐。各部门遴选提名,本人同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
2.初选。省社科联根据专家库成员学科构成和成员条件要求,对推荐专家进行初选。
3.公示。省社科联将初选结果在辽宁省社科联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以通过电子信箱告知。
4.批准。省社科联批准专家库成员名单,并向入库专家颁发聘书。
请各部门根据以上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于2008年5月12日上午10:30前,将《辽宁省社科联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库学科评审组专家推荐表》、《辽宁省社科联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库学科评审组专家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8042@126.com)报送科研处(主楼5002室)。
附件:
2. 学科评审组专家推荐表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处
200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