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系统总结我校2024年度科研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亮点,科学合理规划2025年度科研工作的方向与目标,现启动2024年度科研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科研工作计划报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二级学院、各科研机构及所有在研科研团队
二、报送内容
(一)2024年度科研工作总结
依据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参照学校《2024年度工作要点》及各自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并总结2024年度科研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就、经验做法,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在此过程中,应凸显本部门本年度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亮点工作及创新实践(可通过科研系统查询获取的相关数据,无需以图表形式展示,仅需精炼文字陈述即可)。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二)2025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紧密围绕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4年1月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学位〔2024〕2号)中涉及的各学位授权点科研相关指标,科学合理地制定2025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在制定计划前,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并征集各方意见。在制定计划时,应清晰阐述主要思路,并立足实际,精准确定目标、任务、举措、标准及完成时限等(科研成果目标的设定,需充分考量本部门博士教师及其他师资在学校整体中的占比情况)。篇幅控制在1000字以内。
(三)对学校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应关注科研工作的整体环境、资源配置、激励机制以及跨学科合作等方面。建议内容应具体、可行,能够为学校科研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三、报送要求
1.各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按照上述要求,撰写2024年度科研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科研工作计划。此外,各科研机构需同步开展2025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工作。
2.各在研科研团队参照上述要求,对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着重总结突出成效及创新性做法,并规划2025年的工作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及制定主要措施。
3.总结与计划经部门充分研讨后,于12月11日(星期三)之前,发送至科研部邮箱。
联 系 人:秦锋祥 施威
联系电话:0411-86208740(内线8042)
电子邮箱: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科研部
2024年11月29日